石家庄铁道学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现根据原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及《石家庄铁道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管理,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挖掘现有潜力,搞好协作共用,促进技术开发,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
第三条 我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是:
1. 凡单价在人民币十万元及十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2. 单价虽不足十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达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 属原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二十三种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4. 属于从国外引进作为二级(含二级)以上计量,校验标准使用的仪器设备;
5. 金额不足十万元,但经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作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 上述范围的仪器设备,因质量差或使用年限过久,性能降低,经设备部门核查批准后,可不作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
第五条 学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维修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在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员的配备上,应逐步做到高、中、低层次结构合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应通知设备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及交接工作。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六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配备,强调计划性、合理性,禁止盲目购置。我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添置,申购单位必须提交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1.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工作量以及使用效率预算;
2.各类工作人员(管理、操作、维修)配备的情况及工作能力;
3.配套条件(安装场地、安装环境、辅助设施条件);
4.经费来源(主机的配套设施、附件、零配件和各项消耗材料)的可靠性;
5.投资效益预测及风险;
6.选型论证(档次、型号、规格、技术指标的合理性)。论证工作的审核应有各个相关学科和设备、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七条 计划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认真填写“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附上论证报告交设备管理部门。
2.设备部门负责申报计划的初审,签署意见后提交院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项目报院长办公会批准执行。
第八条 学院建立定期统计和报告制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各使用单位,应每学期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内容,向设备部门填报资料数据,以加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九条 加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技术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延长自然寿命,减少周期费用,开发功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对引进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始终贯彻引进、消化、改造、创新的方针。
第十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与安装工作,是保证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质量和正常运作的关键、验收、安装及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1.建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到货前一个月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专家、教授、工程技术人员、院档案馆及设备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
2.到货前的准备:验收小组事先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提出严格周密的验收方案,阅读消化技术资料,准备场地及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等。
3.到货后的验收:到货后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开箱进行实物验收,包括包装及实物表观有无锈蚀、受潮、霉变等,并根据合同及装箱单清点数量。
4.技术验收:安装调试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验收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功能,考核仪器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
5.安装验收结束后,应及时写出验收纪要,详细记述安装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故障的措施,达到指标的情况,遗留问题及处理方法。认真填写验收登记表,实事求是地记录说明指标合格的主要依据,建立履历书,将有关的原始资料整理成册,交设备管理部门和档案馆存档。
6.移交: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向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有数量、质量问题时,应拒付或向厂家及代办公司索赔。进口设备应在索赔期(一般从货物到港、站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前二十天内,由学院会同商检部门共同核准后,由商检部门出具证明,送订货主管部门办理索赔事宜。
第十二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操作规程,要制定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建立运行记录,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考察。
第十三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要专管共用,每台仪器要定室、定人进行操作、使用和维护。使用人员要事先进行培训,经过技术考核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报批发给使用证,方可独立使用。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包含:
1.申请购置的论证报告;
2.各级部门的审批意见、合同书;
3.产品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4.安装调试记录、移交手续、履历书;
5.运行使用记录,使用效益考核表,停机修理记录,改进情况,报废手续等。
学校的仪器设备档案,送交设备管理部门登记,交由院档案馆存档。档案馆应及时将复制的全部资料和验收调试记录的副本交使用单位存用。
第十五条 为保持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及精度,根据实际使用时间定期进行校验和标定工作,发现精度降低或性能下降者,应及时组织修理,设法恢复到应有的状态。
第十六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
1.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清原因,进行妥善处理,并如实填写登记表。属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功能降低,应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和处理。
2.仪器设备故障应由有相应维修能力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并将维修情况及修复后的性能和主要指标检测情况详细记录,由管理人员签字验收,并将记录归档。
3.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送校外修理,须事先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不准拆改或解体使用,确有需要开发新功能或改造老设备或研制新产品时,需报设备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借用
1.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只能就地使用。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校内须经借出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 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校外借用须持单位介绍信到借用单位联系,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和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2.外借仪器设备要严格履行检验交接手续.借出时,应由双方经办人员共同检验性能、指标及附件,进行登记,签字备案。归还时如发现缺损,应按规定由借用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外借的高级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门技术人员随机操作或指导使用。
4.借用单位要按规定向学院支付仪器设备借用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借用费包括仪器设备折旧费和技术服务费。
5.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借用,必须由学校与借用方签订技术、商务、责任及损坏赔偿正式合同。
第十九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调拨按《石家庄铁道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经济管理
第二十条 经济管理的目的是要达到投资少,效益最高的目标。因此要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效益逐台进行分析,以求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 各使用单位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为充分发挥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还要积极进行校内外协作等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十二条 校内要改革使用制度,对于教学,可实行使用机时合理定额,计价核算;对一般科研与合作项目设立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基金,支付机时费,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费、运行费、消耗费得到的补偿,确保使用单位开展校内校际协作的积极性。
第二十三条 对外协作应按学校统一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四条 鼓励教师及科研人员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投资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并安装在学校使用。
第二十五条 对于长期闲置不用和长期使用率低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无论何种经费购置,学校和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另行调拨到其他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报废按《石家庄铁道学院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目的是促使专职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1.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项工作中开机使用的有效机时时数;
2. 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数量和经济、社会成果;
3.现有功能的利用和技术开发的项目数;
4.完好率和运行环境良好程度;
5.技术档案、使用管理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
6.维护保养情况;
7.申请论证书内容的核查。
第二十八条 每年年底由使用单位组织自查及考核,向设备管理部门填报“石家庄铁道学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综合效益考核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地检查评审。
第二十九条 建立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的奖惩制度。在申请购置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发、专管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由分院、系推荐,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安排设备经费。
对上述各项工作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分析原因,追究当事人、单位主管及技术负责人的责任,按《石家庄铁道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给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既行作废。
附:原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23种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目录
1、电子显微镜 13、荧光分光光度计
2、电子探针 14、磁共振波谱仪
3、离子探针 15。顺磁共振波谱仪
4、质谱仪 16、气相色谱仪
5、各种连用分析仪 17、液相色谱仪
6、X光荧光光谱仪 18、氨基酸分析仪
7、X射线衍射仪 19、电子能谱仪
8、红外分光光度计 20、热电平
9、双波长紫外分光光度计 21、差热分析仪
1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22、超速离心机(40000转/分以上)
11、光电直读光谱仪 23、图象分析仪
12.微光拉曼分光光度计
石家庄铁道学院
二○○五年五月一日


